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通訊員 徐金妍 記者 劉盾)為幫助廣大中小學生度過愉快充實、溫馨祥和的假期,廣東省教育廳日前印發(fā)《關于寒假期間校外培訓致家長的一封信》,明確指出“不參加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組織的學科類培訓”。
廣東省教育廳提醒,廣大家長應理性看待校外培訓的作用,不盲目報班,在孩子感興趣的前提下,選擇體育、科技、文化藝術等非學科類培訓,促進孩子全面健康發(fā)展。家長還要科學合理安排培訓時間,給孩子留下充足的休息時間。
在選擇校外培訓機構時,家長需第一時間主動查看機構是否具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并持有《營業(yè)執(zhí)照》或《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書》,確??梢酝ㄟ^“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jiān)管與服務綜合平臺”查詢機構信息。家長要自覺抵制在安全、師資等方面缺乏保障的無證機構,拒絕參加以托管、研學、冬令營以及“住家教師”等名義開展的各種變相違規(guī)學科類培訓。
為了保障財產安全及自身合法權益,家長不要輕易相信商家無依據(jù)的推銷話術。此外,家長不要以任何形式,一次性向機構繳納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預收費用,一次性繳納費用不要超過5000元。
如孩子確需參加校外培訓,家長要與校外培訓機構簽訂由教育部和市場監(jiān)管總局聯(lián)合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并妥善保管合同。同時,家長在繳費前,應當確認收款方單位名稱與培訓合同、機構證照上的名稱是否一致,避免轉賬給個人賬戶。如遇到糾紛,家長應當首先與機構協(xié)商解決,或聯(lián)系相關部門進行調解,必要時可使用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
當前,廣東省在積極推動“先上課,后付費”和“數(shù)字人民幣”支付收費模式。家長們在選擇校外培訓機構時,可以優(yōu)先選擇采用以上兩種收費模式的校外培訓機構,以便最大程度保障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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