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團結進步是全國各族人民投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事業(yè)的前提。教育所承擔的責任就是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好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在新時代厚植青少年的愛國情懷,促使青少年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在學校構建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常態(tài)化機制的實踐中,評價體系起到指揮棒的作用,對于評估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組織情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目標達成、增強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實效性等都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但在育人實踐中,學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評價體系仍有進一步改進和提升的空間,實踐中存在的價值指向模糊、評價指標虛化、評價結果運用不足等問題,亟待從理論層面加強研究,從制度層面做好規(guī)劃與設計。
牢固樹立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價值指引的評價理念
健全民族團結進步教育評價機制首先要建立正確的方向指引與科學的價值理念。以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為抓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構建新時代學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常態(tài)化機制的價值理念前提,是對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發(fā)展方向的把握。評價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開展得好不好、成效大不大,一個最根本的前提就是育人行為是否有助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能否使“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如何將“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引領”體現(xiàn)到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育人行為評價中?在學校的實踐中,特別是民族地區(qū)的學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專題課程或實踐活動能不能涉及某個單一少數(shù)民族的文化與歷史、興趣小組活動能不能學習少數(shù)民族語言和藝術、校園布置能不能出現(xiàn)少數(shù)民族歷史名人、節(jié)日慶典等活動少數(shù)民族學生能否穿民族服飾等,評判這些問題并不能簡單化地作“是非”判斷,而必須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深刻內涵出發(fā),從本質上甄別這些形式是否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目標。
第一,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育人行為評價要堅定不移地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目標,任何偏離這一目標的育人行為都要“一票否決”。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強調了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要求,他強調“做好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要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黨的民族工作的主線”。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要內容與具體抓手,是立德樹人育人體系中的組成部分。換言之,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開展必須服務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有利于學生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文化觀的形成。
第二,民族團結進步教育育人行為的評價要正確理解共同性與差異性的關系,以增進共同性為目標,不能曲解、回避、抹殺差異性。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要求“要正確把握共同性和差異性的關系,增進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異性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則”。共同性與差異性的關系具體體現(xiàn)在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各民族意識的關系、中華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關系等方面。這意味著學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要引導各民族師生始終把中華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本民族意識要服從和服務于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要引導師生充分認識到各民族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都是中華文化的組成部分,中華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葉,根深干壯才能枝繁葉茂。
因此,評價學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某一項工作或某一個育人行為是否正確,就是要從根本上把握好共同性與差異性的關系,處理好形式呈現(xiàn)與精神實質的關系,賦予所有育人行為以彰顯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意義,即在育人形式上允許以民族服飾、歌舞、手工、語言、英雄人物等呈現(xiàn)“差異性”,但一切講述“差異性”的形式都要服務于中華民族“共同性”這一精神實質的闡釋。通過了解民族文化的多樣性,幫助學生深刻理解“四個共同”,增強“五個認同”,牢固樹立各民族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共同體理念。
構建學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綜合性考核評價機制
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是否只在民族地區(qū)或只面向少數(shù)民族學生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評價對象僅僅是學生嗎?教師、學校管理者、教育基地如何接受評價?這些涉及綜合性評價的內涵之一,即評價對象一定要講求全面性。首先,全國范圍內各級各類學校都要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學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貫穿于各個學段,從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其內容體現(xiàn)出層次遞進的特征。其次,對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實效性評價不能只關注教育對象學得怎么樣,還應重點關注教育者教得怎么樣、學校組織保障水平怎么樣、教育資源適配情況怎么樣。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評價對象應廣泛包括育人行為的實施者——教師、教育教學的管理者——學校職能部門、資源的保障者以及教材讀本基地等各類資源的質量。
對待不同主體,評價的維度是一樣的嗎?此為綜合性評價的內涵之二,即評價維度的針對性與綜合性。對于教育對象的評價觀測點可以“五個認同”為重點,主要從認知、情感、行為三個維度展開,關注教育對象在接受教育后的變化與成長。對于教師的評價從其自身知識結構、理論水平、教育教學技能、師德師風等方面進行評價。對于學校、社會組織、各個單位的評價側重于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能力和保障水平。如各類組織是否提供了充足的經(jīng)費保障,是否提供了有效保證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物質資源,是否起到了積極調動、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資源的作用,是否有人員保障機制等。同時,廣泛地評價民族團結進步教育資源、環(huán)境等方面的支持情況,如對于一些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來說,可以考核其設施的齊全度、管理的精準度、運行的流暢度等方面。
學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評價是定期的,還是較為隨意的?此為綜合性評價的內涵之三,即評價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常態(tài)化。將學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納入各類組織績效考核體系。對于教育系統(tǒng)的各類單位而言,將學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納入基礎教育階段國家教育質量督導體系、納入高校教育教學質量評估體系。評估可以發(fā)揮以評促改的作用,有助于管理水平的提高,促進教育高質量發(fā)展。各級各類學校都應認真研究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課程目標與教育教學目標,注重教育實效性,研制專門的民族團結進步教育質量評價指標體系,為科學考核評價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提供依據(jù)。鼓勵各地積極開展自查,及時梳理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實際問題與困難,同時,將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工作納入各級各類學??冃Э己朔秶徒逃讲楣ぷ鞣秶_展常態(tài)化的民族團結進步教育評估、督查工作。對民族團結進步教育課程開設情況、師資建設情況、經(jīng)費保障等具體落實狀況進行督導。對于教育系統(tǒng)以外的各類組織和單位而言,將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對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支持情況納入本單位的績效考核體系,以引導各類單位積極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積極支持學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積極為青少年提供豐富的社會資源。
探索學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科學化的評價辦法
一方面,改變以甄別為目的、以量化為手段的單一性評價方式,豐富評價診斷改進的功能,建立對教育對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成效的過程性、形成性、多形式評價機制。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考核評價應重反饋、診斷、改進,輕甄別,重點在于發(fā)現(xiàn)學生在認知、情感、行為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教師、學校教育引導方面的不足,以適時調整教育教學計劃、增強教育效果。
教育對象是民族團結進步教育評價的主體。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是由知識、情感、態(tài)度、價值觀、行動共同構成的體系,知識是基礎,價值觀及行動是目標。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針對不同的內容有不同的能力要求,相應地就應該有不同的考評方法,綜合運用多種評價手段,關注教育對象的思想成長過程與思想進步情況。
針對民族團結基本知識與認識的評價,以考試為主要形式的考評方式是最高效的,考試對于知識點的考查是一種便捷有效的方法。尤其是對中小學生,一些必要的知識點必須牢記,認知層面的考查主要側重于對知識點的考核。即便是大學生也應對民族團結進步的相關概念、理論進行必要的識記、背誦,如“五個認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國家安全觀等,特別是中國古代歷史、中國共產(chǎn)黨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fā)展史中重大歷史事件、重大理論創(chuàng)新、重大制度創(chuàng)新等都需要系統(tǒng)梳理,印刻在腦海里。而且對于大學生而言,通過命題的靈活性,也可以反映出他們的思維能力,可以考查學生對相關概念的理解與辯證思考能力。
同時,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評價不能只關注認知,還要通過過程性評價、行為表現(xiàn)評價等對學生思想、情感、行為進行評價。對于學生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考核,要從參與積極性、參與融合度、行動表現(xiàn)來考核,建立成長記錄袋,將學生參加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活動的表現(xiàn)逐次記錄,以形成縱向的比較、診斷、改進。
另一方面,要著力構建科學規(guī)范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要客觀科學地評價教育質量,關鍵在于制定一套客觀、科學、適宜的評估指標體系以及依此指標體系編制的詳細評估標準細則。以教育對象的評價指標體系為例,將行為作為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重要評價因素,特別關注青少年學生維護民族團結的行為是否理性。行為是個體主觀見之于客觀的實踐行為,能夠展示出個體的思想動態(tài)。同時,也可以通過個體展示出的行為來分析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目標是否合乎實際、教育教學組織是否得當、教學內容是否合理。要充分重視不同考核對象的實際情況,保持評價指標的針對性,要充分考慮實際環(huán)境的差異,對不同的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因素進行關注,如針對少數(shù)民族學生要有指標反映出他們對本民族認同、中華民族認同、國家認同是否一致的情況,要真實反映出少數(shù)民族學生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思想狀態(tài)。
健全學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激勵機制
學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激勵機制既包括物質層面,又包括精神層面。物質層面是淺層次的需求,是個體行為得到外界正向評價的體現(xiàn)形式,可以對個體的正確認識與行為進行及時強化,從而使之固定下來。物質激勵機制可根據(jù)不同情況設置不同層級,小到同學間的尊重、友愛、團結等,大到關鍵時刻維護國家利益、維護集體利益等,給予不同層級的激勵。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精神激勵機制是相較于物質激勵更高層級的需要,是對個體心理、情感等方面的滿足。在各級各類學校中,應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學生設立激勵機制,通過獎章、獎狀、國旗下講話等形式對學生做出的模范行為給予精神鼓勵。
在學校系統(tǒng)中,應努力探索將激勵機制與動力機制相結合,激勵重在調動積極性、激發(fā)潛能,為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提供源源不斷的力量。學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第一動力來自教育者與教育對象的內在動力,因此,應探索激發(fā)教育者與教育對象主觀能動性的機制,讓育人者與教育對象自覺成為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學習者、傳播者、實踐者、推動者。
對教師的激勵綜合采取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的辦法,讓教育者高度重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重要性,加強自身的責任感、使命感,不斷改造自身的頭腦,促進教育者更新青少年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觀念和思路,立足實際,形成整體性與開放性的思維和眼界,用發(fā)展性的眼光看待問題。
對學生的激勵應以精神激勵為主,更多地增加學生的內在驅動力,讓維護民族團結成為學生發(fā)自內心的情感與行為。在獎勵的過程中,激發(fā)教育對象對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的熱情與主動性,能夠積極地、有意識地把維護民族團結的熱情轉化為實際行動。同時,要格外關注平時思想狀態(tài)波動較大、行為表現(xiàn)存在惰性的學生,對他們表現(xiàn)出來的點滴民族團結思想和行為給予快速反應與及時鼓勵,讓他們充分感受到自己被重視、被期待、被關心,激發(fā)他們的成就感,不斷拓展他們的自我價值與社會價值,不斷鞏固積極思想與正向行為,鼓勵他們不斷進步。
(作者李芳,系教育部民族教育發(fā)展中心副研究員)(《中國民族教育》2022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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