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張利軍)為全面提升中小學生綜合素質,培養(yǎng)青少年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鄭州市教育局、市發(fā)改委、市公安局等11部門近日聯(lián)合制定并發(fā)布《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方案》,今后,研學旅行將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計劃,鄭州計劃2024年全面鋪開研學旅行。
《方案》要求,各中小學要結合當地情況和學校實際,把研學旅行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做到有課時、有師資,最終形成校本研學旅行課程體系。實施研學實踐課程,要做到立意高遠、目的明確、活動生動、學習有效,避免“只旅不學”或“只學不旅”現(xiàn)象。
學校根據教育教學計劃在正常上課時間內靈活安排研學旅行時間,每學年安排一至兩次研學旅行。開展研學旅行活動,小學以縣情市情為主、初中以市情省情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為主。
為規(guī)范研學旅行組織管理,《方案》明確,研學旅行應做到全程公開、透明,不得發(fā)生任何損害學生利益的行為。學校開展研學旅行活動,必須做到“活動有方案,行前有備案,應急有預案”。對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收入家庭學生研學活動費用予以免除,由學校公用經費安排解決,其他學生研學旅行費用主要由家長承擔。參與研學旅行活動的教師,在整個研學旅行活動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學校公用經費列支,不得列入學生研學旅行費用由家長均攤。學校教師組織研學旅行活動要計入教育教學工作量。鼓勵社會捐贈、公益性活動等形式支持開展研學旅行。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探索制定本區(qū)域、本學校的中小學研學旅行工作規(guī)程。2023年,全市篩選確定3個開發(fā)區(qū)、區(qū)縣(市)作為全域試點,其他開發(fā)區(qū)、區(qū)縣(市)和市屬學校分別確定5所以上學校同步開展研學旅行實踐探索。2024年底以前,中小學研學旅行工作在全市所有開發(fā)區(qū)、區(qū)縣(市)全面鋪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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