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這一文件公布以后,對書記和校長分設的學校而言,一個學校到底誰來“主事”?會不會產(chǎn)生矛盾?這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北京市通州區(qū)通運小學是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管理體制改革實驗校,作為專職黨支部書記,我和校長不僅沒有矛盾,而且工作相得益彰。
“為了干好事業(yè)”是奠定兩個人關系的基礎。兩個人都把干事業(yè)作為工作的出發(fā)點,一切從為了干好事業(yè)出發(fā)去思考和研究工作。學校的一些工作都會落實到具體的事上,在做具體的事之前,行政班子要拿出方案提交黨組織決策,黨組織是否同意這個決策是矛盾點。黨組織書記和校長從“為了干好事業(yè)”出發(fā)達成共識,要求行政班子在制訂方案時要考慮:“為什么要這樣做?除了這樣做還可以怎么做?還有沒有更好的方案?”力爭行政班子拿出的是最優(yōu)方案。校長或行政班子負責人向黨組織解讀方案后,黨組織主要從大方向上看有沒有問題,不糾纏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方法性問題,不另外拿出一套自己的方案。
明確職責是理順兩個人關系的關鍵。《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中明確:“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yè)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對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和作出決定,同時保證行政領導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職權。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黨的基層組織,協(xié)助行政負責人完成任務,改進工作,對包括行政負責人在內的每個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jiān)督,不領導本單位的業(yè)務工作?!薄蛾P于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這一文件是黨政一把手分工的依據(jù),切忌越俎代庖。校長要對學校全面工作負責,黨組織要對學校工作全面領導,區(qū)分好“負責”和“領導”的界限。學校行政班子主要研究“要做什么、怎么做更好、如何把工作做好”,學校黨組織主要決策這項工作“做不做、這樣做行不行”,作出決策以后,主要是監(jiān)督“工作做得好不好”,黨組織書記不能去親自指揮,避免令出多門。
經(jīng)常性溝通是處理好兩個人關系的保障。黨組織書記和校長都要真正明確雙方是合作關系,建立起合作思維,這時心里才是坦蕩的。每個人不但要想自己的工作,也要想對方的工作,經(jīng)常性地換位思考,特別是經(jīng)常性地溝通彼此對辦學理念、辦學目標、育人目標、管理理念的認識,對學校文化達成共識,兩個人相互配合就會達成默契。黨組織書記和校長經(jīng)常性溝通重要工作,認真聽取對方的想法,從善如流,兩個人也能彼此促進,共同提高。
處理好“走在前邊”和“站在后邊”的關系是兩個人要達成的默契。黨組織書記在學習黨的方針政策上走在前面,因為校長日常行政工作繁忙,千頭萬緒,黨組織書記更要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確保把關定向準確,并且把最主要的精神傳達給校長,督促校長貫徹執(zhí)行不走樣。黨組織書記在謀劃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上走在前面,要率先謀劃大局,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只有對學校的發(fā)展有清晰的認識和判斷,才能保證領導黨組織對各項工作作出正確決策。黨組織書記在急難險重的工作上走在前面,體現(xiàn)政治擔當。而在工作具體指揮上,黨組織書記要站在校長后面,不能越俎代庖,給校長以堅定的支持。在對內管理、對外聯(lián)絡等方面,黨組織書記要站在校長后面,突出校長法人代表的地位。
黨組織書記和校長因為性格、年齡、閱歷、個人工作風格等不盡相同,所以在工作中兩個人想法不統(tǒng)一的情況必然會存在,有這種不盡相同,才會把工作考慮得全面周到,才會有工作的互相補位。
(作者系北京市通州區(qū)通運小學黨支部書記)
《中國教育報》2023年02月12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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