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蔣亦豐)日前,浙江省發(fā)布義務教育學校課程建設指導意見,明確學校要充分發(fā)揮課程設置與管理的自主權,處理好規(guī)范實施和個性發(fā)展的關系。
意見要求,學校在保證每周總時長不變的情況下,用足國家方案、省級實施辦法留給學校的排課空間,自主確定各科目周課時數(shù)、自主確定每節(jié)課的具體時長,靈活開設長短課、大小課。鼓勵統(tǒng)籌安排勞動、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積極探索半日活動、集中活動日、實踐周等實踐方式。
為創(chuàng)新課程管理機制,學校要建立課程管理委員會,明確管理人員架構,建立健全課程管理長效機制。如建立課程實施方案和校本課程審議制度,堅持“凡設必審”原則,每門校本課程須通過核準才能實施。建立課程實施評估制度,對國家課程、地方課程的實施質量和校本課程開發(fā)開設情況進行評估、反饋、指導。探索完善學生發(fā)展指導制度、選課走班制度和課程管理制度,引導學生增強自我管理、自我反思的能力。建立學校與社區(qū)及區(qū)域內課程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形成家校社共商共育的良好氛圍。
《中國教育報》2023年11月2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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